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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被和谐的纯爱战士

圣人不死

庄子在胠箧中说,圣人不死,大盗不止,其实是个很理想的境界,也就是用道德解决一切,人人本身就发自内心地遵守道德,讲礼节,于是人们就不用再强调道德。然而很多人连为什么要遵守道德都不知道,认为蛮横才能获得更多好处,圣人已死,大盗也未止。如果人人都知道遵守道德最终获利的是自己,要求别人的时候也严格要求自己,大概世界上就没有什么纷争了。现在我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,不知道以后入了社会的乱流中,能不能给自己一份警醒。
人类建立起现在的文明世界,大概用了8000年,以普通人的寿命来计算,是很长的时间了。我以为现在,“弱肉强食”这种观念,应该出现在野蛮地带,而现代文明之所以空前强盛,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了施展某方面才华的机会,“强”和“弱”的判定不再单纯用武力划分。
很久以前,人们产生了道德观念,用普世的价值观约束言行,后来进一步具体完善,写成条例,发展为法律。道德本来什么都不是,只是各自心中的正义标准罢了。
道德曾经寄宿在宗教中,它激发的是人脑中正面的力量,也就是正能量,它使人精神愉悦,心胸开阔。同时也阻止人为一己之私口出恶言甚至颠倒黑白,而提倡每个人都公正客观地看待问题。可以说“道德”的意义是从根本上解决人性的恶,问题只是它无法用很具体的形式出现在现实中,只能存在于人的隐约意识中。没有足够清晰的边缘,就没有足够的力量遏制恶,也无法作为评判依据。在信仰崩塌的现代,道德似乎越来越失去影响力了。
道德需要进化,就有人根据普世道德结合实际写出了条例,从此法律诞生,和国家相生相伴,一个指引,一个执行。
有所得必有所失,道德变成的法律不再模棱两可,也就失去了那种柔和的人情味,它也有很多掣肘,做不到事无巨细。与“道德”的意义不同,它不是净化,而是“肃清”。它因为有形,无法在无形的领域要求人们,如“要求心地善良”之类。
所以,道德和法律共同执行,人们才有“道理”可讲。刚柔并施,安定才有保障。
但是,就像宗教力量一样,信教的人能从中汲取力量,从而知道有可为有不可为,道德也具有同样的特性。不讲道德的人,依仗脸皮厚,可以忽略人们的唾弃,去拿取本来不属于自己的好处,而法律还没有完善,对小奸小恶无法给予有效的惩戒,这样,这个人既失去了道德,给他从精神上净化的机会,又失去了社会对他的管束。他不会有作恶的愧疚,也不会有受惩罚的顾虑。这样的人,什么事都做得出来。
上面提到的是极端情况,大多数人都是在作恶时受着良心谴责的。
而导致他们越来越恶的原因,是很多人一旦察觉到自己在他人心中形象无法挽回,就会破罐子破摔,放开手脚作恶,最后习惯成自然,即使在不熟的人面前,也会不小心暴露自己的糟糕行为习惯,甚至是变得三观不正,还以恶为荣。
在小孩身上,这种现象非常明显。一个孩子,偷了一次东西,被发现,周围人都说他品行不端,而没有人再信任他,那么他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坏,开始打架斗殴,做坏事做的理直气壮,对世界的仇恨也越来越深。
小孩子不懂得遮掩自己的恶,这样总会有人发现不对,会给他教育。大人呢?善于遮掩,偷偷摸摸地作恶,偷偷地仇恨他人,混迹于普通人中,做着小奸小恶。
他会改变的可能性就很小了。因为一个人的心一旦变脏,自然而然就会让人讨厌,从而让他的生活更加充满仇恨。
所以说,视线凝于黑暗的人,渐渐会成为黑暗的一部分。丢失道德的人,表面上看是他在作恶,实际上最大的受害者是他自己,染黑了内心,染黑了自己的形象,就永远失去了和更好的人成为朋友的机会,失去成为更好的自己的机会,也再也没法去往天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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